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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自教育部發行「視力保健實務工作手冊」p184
由檯燈提供光源時,應避免直接眩光、反射眩光與手部陰影的關係。
1. 避免直接眩光的方法是:當人坐在書桌前看書寫字時,檯燈的光源燈頭部分應距離桌面約四十至四十五公分距離,若將檯燈置於視線正前方,則此時眼睛餘光要以不會看到燈管或光源體爲佳,因此有遮掩光源的燈罩、遮光格柵或濾光膜設計的檯燈、或者其他可以降低強烈眩光感受者爲優先選擇。
2. 避免反射眩光與手部陰影的方法:用右手寫字者,應將檯燈擺在桌面左方﹔反之左手寫字者,應將檯燈調整至光線自右邊照射過來,以免産生手遮光線之陰影。如果豎拿報紙或雜誌閱讀,則光線宜自高過人頭之左後方照射過來,彈鋼琴時,更該架設一具立燈,以免閱讀五線譜吃力。
3. 避免光線分布不均勻造成對比眩光的傷害:使用檯燈時,閱讀環境中的其他光源也要打開,避免對比眩光所造成之疲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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